看苍山绵延,听波涛汹涌——读蒲松龄《促织》
“护官符”上说了,“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这句话写足了贾府的尊贵豪富。可是,对小说而言,“白玉为堂金作马”是句空话,它毫无用处。曹雪芹作为小说的责任就在于,他把“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解释权悄悄交给了“贱人”刘姥姥。
在我的阅读史上,再也没有比这个第六回更好的小说开头了。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我们这些做读者的立即感受到了《红楼梦》史诗般的广博,还有史诗般的恢宏。我们看到了冰山的一角,它让我们的内心即刻涌起了对冰山无尽的阅读遐想。如同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一样,它让我们的内心同样涌起了对情色世界无尽的阅读渴望。这个开头妙就妙在这里,它使我们看到了并辔而行的双驾马车。
《促织》则相反,它很微小,它只是描写了一只普通的昆虫,但是,它却是从大处入手的,一起手就是一个大全景:大明帝国的皇宫: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相对于1700字的小说而言,这个开头太大了,充满了蹈空的危险性。但是,因为下面跟着一句“岁征民间”,一下子就把小说从天上拽进了人间。
古希腊人不像我们东方人,他们不愿意相信人性——或者神性——的恶才是所有悲剧的基础,那么,悲剧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一定是看不见的命运在捉弄,命运嘛,你怎么可以逃脱。只不过这一切和我们人类自己无关,只和那只“看不见的手”有关。所以,他们为人间的或神间的悲剧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命运,也就必然性。命运悲剧就是这么来的。这是古希腊人最为可爱的地方。这构成了他们的文化,在我看来,文化是什么呢?文化就是借口。不同的人找到了不同的借口,最终成为不同的人,最终形成了不同的文化。
鲁迅在他的个人思想史上一直在直面一个东西,那就是“国民性”。面对国民性,他哀,他怒,但“国民性”是什么?在我看来,蒲松龄提前为鲁迅做了注释,那就是“欲媚”。我渴望媚,你不让我媚我可不干,要和你急,这是由内而外的一种内心机制,很有原创性和自发性。它是恶中之恶,用波德莱尔略显浪漫的一个说法是,它是一朵散发着妖冶气息的“恶之花”。因为“欲媚”是递进的、恒定的、普遍的、难以规避的,所以,在《促织》里,悲剧成了成名人生得以进行的硬道理。
说到这里我也许要做一个阶段性的小结,那就是如何读小说:我们要解决两个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大”的问题,一个是关于“小”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如何能看到小说内部的大,同时能读到小说内部的小。只盯着大处,你的小说将失去生动,失去深入,失去最能体现小说魅力的那些部分;只盯着小,我们又会失去小说的涵盖,小说的格局,小说的辐射,最主要的是,小说的功能。好的读者一定会有两只眼睛,一只眼看大局,一只眼盯局部。
“为人迂讷”能说明什么呢?什么都说明不了。没听说“为人迂讷”就必须倒霉,性格从来就不是命运。问题出就出在《促织》开头的那个“里胥”身上,里胥是谁?蒲松龄说了,“里胥猾黠”。猾黠,一个很黑暗的词,——当“迂讷”遇见了“猾黠”,性格就必须是命运。
驼背巫是不可能说话的,即使说了,你也不可能听得懂,——否则他或者她就不是驼背巫。一个作家去交代驼背巫说了什么是无趣的、无理的,属于自作聪明,很愚蠢;最好的办法是交代他或者她的动态:上嘴唇和下嘴唇一张一合。这一张一合有内容吗?没有,所以,读者“不知何词”。这不够,远远不够。它不只是神,还有威慑力,下面的这一句话尤为关键,“各各悚立以听”——所有的人都惊悚地站在那里听。这是一个静谧的大场景,安静极了,仅有的小动作是“唇吻翕辟”,还是无声的。“各各悚立以听”是“唇吻翕辟”的放大。如果这一段描写到了“唇吻翕辟,不知何词”就终止,可不可以?可以。可我会说,小说没有写透,没有写干净,相反,到了“各各悚立以听”,这就透彻了,干净了。
但是对不起了,悲剧有悲剧的原则,所有的欢乐都是为悲伤所修建的高速公路。
那么,蒲松龄的艺术才华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是这8个字:“夫妻向隅,茅舍无烟。”这是标准的白描,没有杰出的小说才华你还真的写不出这8个字来。隅是什么?墙角。夫妻两个,一人对着一个墙角,麻袋一样发呆;房子是什么质地?茅舍,贫;无烟,炉膛里根本就没火,寒。贫寒夫妻百事哀。这8个字的内部是绝望的,冰冷的。死一般的寂静,寒气逼人。是等死的人生,一丁点烟火气都没有了,一丁点的人气都没有。这是让人欲哭无泪的景象。我想,这就是小说所呈现的马里亚纳海沟了。我读过很多有关凄凉和悲痛的描绘,我相信你们也读过不少,你说,还有比这8个字更有效的么?关键是,这8个字有效地启发了我们有关生活经验的具体想象,角落是怎样的,烟囱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悲剧的气氛一下子就营造出来了,宛若眼前,栩栩如死。你可以说这是写人,也可以说是写景;你可以说是描写,也可以说是叙事。在这里,人与物、情与景是高度合一的,撕都撕不开。
对了,补充一下,好的小说语言还和读者的记忆有关,有些事读者的脑海里本来就有,但是,没能说出来,因为被你一语道破,你一下子就记住了。好的小说语言你不用有意记忆,只靠无意记忆就记住了。
从第五个动作当中,读者一下子就看出来了。第五个动作很吓人,“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看着成名不喜欢自己,小促织主动地跳到成名的袖口上去了。这太吓人了,只有天才的小说家才能写得出。为什么,因为第五个动作是反常识的、反天理的。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是小鸟还是小虫子,都是害怕人的,你去捉它,它只会逃避。但是,这只小促织特殊了,当它发现成名对自己没兴趣的时候,它急了。它做出了反常识的事情来了。
我想提醒大家一下,小说的抒情和诗歌、散文的抒情很不一样。小说的抒情有它特殊的修辞,它反而是不抒情的,有时候甚至相反,控制感情。面对情感,小说不宜“抒发”,只宜“传递”。
我想说,人的想象有它的局限,有时候,这个局限和想象本身无关,却和一个人的勇气有关。如果一个普通的作家去写《促织》,他会怎么写呢?他会写这只促织一连斗败了好几个促织,最后,天下第一,然后呢,当然是成名完成了任务,成名的一家就此变成了土豪。如果这样写,我想说,这篇小说的批判性、社会意义一点都没有减少,小说真的完成了。
现在的问题在这里:乔丹摆脱了所有的防守队员,一个人来到篮下,他是投还是扣?——投进去是两分,扣进去还是两分,从功利目的性上说,两分和两分没有任何区别。但是,乔丹是这么说的:“投篮和扣篮都是两分,但是,在我们眼里,扣进去是六分”。
我们都很熟悉《堂吉诃德》,公认的说法是,小说最为精彩的一笔是堂吉诃德和风车搏斗,如果堂吉诃德挑战的不是风车,而是马车,火车,汽车,我要说,《堂吉诃德》就是一部三流的好莱坞的警匪片。同样,如果堂吉诃德挑战的是怪兽,水妖或山神,我也要说,它依然是一部三流的好莱坞的惊悚片。是蒲松龄发明了文学的公鸡,是塞万提斯发明了文学的风车。
文学需要想象,想象需要勇气。想象和勇气自有它的遥远,但无论遥远有多遥远,遥远也有遥远的边界。无边的是作家所面对的问题和源源不断的现实。
有些评论者说,我们的古典主义文学已经提前抵达了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能不能这样说?我的回答是不能。我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说这个,是因为那些说法是相当有害的。
西方的历史是很不一样的,它是求知的历史,也是解决问题的历史,它还是有关“人”的自我认知的精神成长史。它有它的阶梯性和逻辑性,西方的现代主义文学是在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当中产生的,它有两个必然的前提:一个是启蒙运动,一个是工业革命。在求知,或者说求真的这个大的背景底下,启蒙运动是向内的,工业革命是向外的。上帝死了,人真的自由了吗?他们的回答更加悲观。他们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窘境,人在寻求自我的路上遇到了比魔鬼更加可怕的东西,那就是异化。
人的“变形”是可怕的,每个人在一觉醒来之后都有可能发现自己变了甲壳虫。这种异化感并不来自先知的布道,是个人——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普通的,普遍的——自我认知。它首先是绝望的,但是,在我看来,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自我认知。
同样是变成了昆虫,成名的儿子变成小促织则完全不同,这里头不存在生命的自我认知问题,不涉及生命的意义,不涉及生命的思考,不涉及存在,不涉及思想或精神上的困境。在本质上,这个问题类属于生计问题,或者说,是有关生计的手段或修辞的问题。
“走”与“走”——小说内部的逻辑与反逻辑
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从一个技术干部变成一个土匪骨干,他一路是怎么“走”的?施耐庵又是如何去描写他的这个“走”的?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施耐庵在林冲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位一流小说家强大的逻辑能力。这个逻辑能力就是生活的必然性。如果说,在林冲的落草之路上有一样东西是偶然的,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宣布,林冲这个人被写坏了。
现在,这块大石头不再是石头,它是麦克风,它向林冲现场直播了陆虞候和富安的惊天阴谋。这块大石头不只是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阻挡开来了,同时,这块大石头也将庙外的世界和庙内的世界联系起来了。它让林冲真正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他其实是死无葬身之地的。我们来看一看这里头的逻辑关系:林冲杀人——为什么杀人?林冲知道了真相,暴怒——为什么暴怒?陆虞候、富安肆无忌惮地实话实说——为什么实话实说?陆虞候、富安没能与林冲见面——为什么不能见面?门打不开——为什么打不开?门后有块大石头——为什么需要大石头?风太大。这里的逻辑无限地缜密,密不透风。
虽然处在激情之中,一连杀了三个人,林冲却不是激情杀人。他的内心一点都没有乱,按部就班的: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衣服,再把酒葫芦扔了,在他扔掉酒葫芦之前,他甚至还没有遗忘那点残余的冷酒。“可怕”吧?一个如此变态、如此冷静的人会怎么“走”呢?当然是向东“走”,必然是向东“走”。小说到了这样的地步,即使是施耐庵也改变不了林冲向东走的行为。小说写到作者都无法改变的地步,作者会很舒服的。
小说语言第一需要的是准确。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准确是美的,它可以唤起审美。
审美的心理机制不是凭空产生的,无论是黑格尔还是康德,包括马克思,他们的美学思想里头有两个基本概念我们千万不该忽略,那就是合目的、合规律。说白了,审美的心理机制来自于我们现实生存,它首先是符合生命目的的。比方说,力量、生存离不开生命的力量,所以,力量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审美对象。举一个例子吧,在农业文明产生之前,前面有一头野猪,它离我们有五十米那么远,可你的力量只能把标枪扔出去三十米,那你就不可能打到野猪,你只能饿肚子,所以,力量构成了美。
如果你的力量可以保证你扔出去六十米,可你手上没准头,你还是打不到野猪。这一来我们需要的其实不只是力量,而是有效的、可以控制的、可以抵达对象的力量。这个“可以抵达对象”就叫准确,它不只是关乎身理,也关乎心理与意志。准确是如何获得的呢?你就必须把握力量的规律。这就叫合规律。想想吧,我们一边吃着野猪肉、一边对力量、对准确就有了十分愉悦的认知,这个愉悦就是最初的审美。的确,准确是一种特殊的美,它能震撼我们的心灵。
联系到林冲这个人物来说,如果施耐庵只是拍案而起、满腔热忱地“安排”林冲“走”上梁山,我们说,这就叫“席勒化”,“席勒化”有一个标志,那就是这样的作家都可以去组织部。相反,由白虎堂、野猪林、牢城营、草料场、雪、风、石头、逃亡的失败、再到柴进指路,林冲一步一步地、按照小说的内部逻辑、自己“走”到梁山上去了。这才叫“莎士比亚化”。在“莎士比亚化”的进程当中,作家有时候都说不上话。
但写作就是这样,作家的能力越小,他的权力就越大,反过来,他的能力越强,他的权力就越小。
曹雪芹为什么就那么不通人情、不通世故呢?他为什么总是不按照生活的逻辑去发展小说呢?不是,是曹雪芹太通人情、太通世故了,所以,他能反逻辑;他不只是自己通,他还相信读者,他相信我们这些读者也是通的,所以,他敢反逻辑。因为反逻辑,曹雪芹在不停地给我们读者挖坑,不停地给我们读者制造“飞白”。然而,请注意我下面的这句话,——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记忆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阅读才华,我们就可以将曹雪芹所制造的那些“飞白”串联起来的,这一串联,了不得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红楼梦》这本书比我们所读到的还要厚、还要长、还要深、还要大。可以这样说,有另外的一部《红楼梦》就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头。另一本《红楼梦》正是用“不写之写”的方式去完成的。另一本《红楼梦》是由“飞白”构成的,是由“不写”构成的,是将“真事”隐去的。它反逻辑。《红楼梦》是真正的大史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巅峰。
我的问题是,这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审美方式的呢,它怎么就变成我们的趣味的呢?简单地说,我们是怎么好上这一口的呢?其实,这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一定要挖掘一下它的由来,那我们就必须要提到《诗经》所建立起来的、伟大的审美传统。钟嵘在他的《诗品》里对《诗经》做过简略的、相对理性的分析,他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这个大家都知道,“兴”是什么呢?钟嵘自己回答说:“文已尽而意有馀。”这句话我们太熟悉了,不动脑子都能明白。但是,我们仔细想过没有,这句话里头其实有一个次序上的问题,有一个距离上的问题,——就一般的审美感受而言,“文”就是“意”,“意”就是“文”,可是,“兴”所强调的恰恰不是这样,而是文“尽”了之后所产生的意,这就很不一样了。这才是我们东方的。“意”在“文”的后头,它构成了一种浩大的动势,一种浩大的惯性。我们东方诗歌所谓的“韵味”就在这里,这一点,我们在阅读古诗的时候都能够体会得到。
两条项链——小说内部的制衡和反制衡
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其实有弱者的模式,自己无能为力,那就寄希望于“报应”。基于此,有一种激动人心的场面时常出现在我们的电影与电视上,一位倒霉的老汉听说自己的仇家遭雷劈了,他老泪纵横,不能自已,他对着苍天捶胸顿足:“——报应啊!”他那是欢庆胜利。好了,都报应了,天下就此太平。
就课程的设置而言,老师们讲述法朗士、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左拉、莫泊桑差不多应该是同一个时段。关于这一个时段,我记忆里头有关作家和作品的部分是模糊的,清晰的只是一大堆的形容词:虚伪、贪婪、吝啬、腐朽、肮脏、愚蠢、残忍、丑恶、卑劣,奸诈,行将灭亡。这些形容词不只是修饰,更多的是界定,被修饰与被界定的中心词只有一个,西方资本主义,或者说,西方垄断资本主义。一句话,西方的文明是一块臭肉。
小说是公器。阅读小说和研究小说从来就不是为了印证作者,相反,好作品的价值在激励想象,在激励认知。仅仅从这个意义上说,杰出的文本是大于作家的。读者的阅读超越了作家,是读者的福,更是作者的福。只有少数的读者和更加少数的作者可以享受这样的福。
虽然是自娱自乐,但我的游戏依然有它的理性依据:今天的中国金钱至上,今天的中国资本垄断,今天的国人太物质,今天的国人很虚荣,今天的国人爱奢侈。换言之,今天的中国和1884年——也就是莫泊桑发表《项链》的那一年——的法国很类似。既然社会背景是相似的,北京的故事和巴黎的故事当然就可以置换。
但是,我沮丧地发现,仅仅替换了几个中文的人名,汉语版的《项链》面目全非。它漏洞百出、幼稚、勉强、荒唐,诸多细节都无所依据。任何一个读者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它的破绽。
第九,这年头,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些物质,有些虚荣,只不过借了一条项链想在派对上出点小风头,这怎么了?怎么就伤天害理了?你一个作家利用手上的那点写作权力,恶意升华、草菅生活、肆意糟践,刻意安排人家过了十年的不幸的日子,你这不是仇富,而是变态。你的写作心理是不健康的。一位女士的小虚荣怎么了?那么多的官员在那里搞形象工程,动辄损失几个亿、几十个亿,这样的虚荣你不管不顾,你无聊吧?你吃了药再写好不好?你的情感方式不适合做一个作家。
第十,就因为女人的那点小虚荣,这个社会就虚伪了?贪婪了?吝啬了?腐朽了?肮脏了?愚蠢了?残忍了?丑恶了?卑劣了?奸诈了?在中国,女人的虚荣什么时候有过这么大的能耐?造成中国严重社会问题的因素有许多,恰恰不是女人的虚荣。拿女人的虚荣来说这么大的事,只能证明你的浅薄与无知。你的理性能力远远达不到写作的要求。
我只是随随便便地列举了十个理由,如果你愿意,你也许还可以找到另外的十个理由。我只是纳闷,我更好奇。——这么好的一篇小说,什么都没动,仅仅替换了几个汉语的姓名,怎么就这样狗血了的呢?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不是魔术,也不是娱乐与游戏,相反,它的内部隐藏着真正的文学。
我在这里很想谈谈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作家的性格。有些作家的性格是软的、绵的,有些作家的性格是硬的、狠的。哪一个更好?心理学告诉我们,性格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但哪一种性格更适合做作家,这就不好说了。“手软”可以成就一个作家,“手狠”也可以成就一个作家,这和文学的思潮有关。但是,总体上说,有能力、有勇气深入的作家总是好的。我喜欢“心慈”“手狠”的作家。鲁迅就是这样。“心慈”加“手狠”大概可以算作大师级作家的共同特征了。用李敬泽的说法,写到关键的地方,“作家的手不能抖”。李敬泽说得对。是的,你的“手”不能“抖”。你“手抖”了,小说就会摇晃,小说就会失去它的稳固和力量。小说家是需要大心脏的。在虚拟世界的边沿,优秀的小说家通常不屑于做现实伦理意义上的“好人”。
当代的中国是没有耐心的。我们热衷于快。我们喜爱的是“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这太滑稽了,这个振奋了我们几十年的判断伤害了我们这个民族,它让高贵的生命变得粗鄙,直接就是印钞机上吐出来的印刷品。我们人心惶惶,我们争先恐后,我们汗流浃背,我们就此失去了优雅、淡定、从容和含英咀华般的自我观照。没有耐心,极大地伤害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气质。
健康的、美好的社会不是不可以有奢侈,可以,但是,只能是少部分奢侈;健康的、美好的社会也不是不可以有贫穷,可以,但是,只能有少部分贫穷。
最为糟糕的社会是:一方面有大量的贫穷,一方面有大量的奢侈。我说这样的社会最糟糕,依据的是生活的常识:这样的社会不正常。这个不正常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贫穷太容易,奢侈也一样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1884年的法国是多么正常。
存在主义的关键词是什么?荒谬。荒谬的世界是颠倒的世界,“假”盘踞在生活的中央,闹鬼的反而是“真”。
奈保尔,冰与火——我读《布莱克·沃滋沃斯》
内容大于形式叫悲壮。——内容太大,太强,太彪悍,形式裹不住内容了,形式就要撕裂,就要破碎,火山就要爆发,英雄就得牺牲,这就是悲壮,一般来说,悲壮的英雄都是在面临死亡或业已死亡的时候才得以诞生;
内容等于形式呢?它叫优美。——它般配,安逸,流畅,清泉石上流,关键词是和谐。大家都知道“和谐社会”这个词,什么意思知道吗?是指“人”这个内容与“社会制度”这个形式高度吻合,在优越的社会制度下面,每一个人都感到了自身的幸福,就像《新闻联播》里头常见的那样,乡亲们都说:“还是社会主义好。”
至于形式大于内容,那就不妙。是内容出现了亏空,或者说,是形式出现了多余。猴子的脑袋不够大,人类的帽子不够小,这就沐猴而冠了。
回到小说上来,乞丐可以来“讨”,乞丐也可以来“取”。你看看,小说就是这样奇妙,也就是一个字的区别,换了人间。
现在我们看出来了,当奈保尔打算描写乞丐的时候,他把乞丐写成了诗人;相反,当奈保尔打算刻画诗人的时候,这个诗人却又还原成了乞丐。这样一种合二而一的写法太拧巴了,两个身份几乎在打架,看得我们都难受。但这样的拧巴不是奈保尔没写好,是写得好,很高级。这里头也许还暗含着奈保尔的哲学:真正的诗人他就是乞丐。
“只要四分钱”,骨子里还隐藏着另一个巨大的东西,是精神性的,这个东西就叫“身份认同”。沃滋沃斯只认同自己的诗人身份,却绝不认同自己的乞丐身份。对沃滋沃斯来说,这个太重要了。它牵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尊严。在《布莱克·沃滋沃斯》里头,奈保尔从头到尾都没有使用过“尊严”这个词,但是,“尊严”,作为一种日常的、必备的精神力量,它一直荡漾于小说之中,它屹立在沃滋沃斯的心里。
所以,从写作的意义上来说,“只要分四钱”就是沃滋沃斯的性格描写,这和“来取走他的那一分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不要小瞧了这个反常,从这个反常开始,沃滋沃斯的身份开始变化了,他乞丐的身份开始隐去,而另一个身份,孤独者的身份开始显现。也就是说,沃滋沃斯由诗人+乞丐,变成了诗人+孤独者。无论是乞丐还是孤独者,都是需要别人的。
许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审美是艺术上的事,是艺术家的事,真的不是。审美是每一个人的事,在许多时候,当事人自己不知道罢了。审美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价值诉求,蕴藏着价值的系统与序列。可以这样说,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的质量往往取决于这个民族和这个时代的审美愿望、审美能力和审美水平。如果因为贫穷我们在心理上就剔除了美,它的后果无非就是两条:一、美的麻木;二、美的误判。美的误判相当可怕,具体的表现就是拿心机当智慧的美,拿野蛮当崇高的美,拿愚昧当坚韧的美,拿奴性当信仰的美,拿流氓当潇洒的美,拿权术当谋略的美,拿背叛当灵动的美,拿贪婪当理想的美。
描写和叙述是作家的权力范围之内的事,它们呈现着作者的语言风格,它离作家很近,离小说里的人物反而远。对话呢?因为是小说人物的言语,是小说的人物“说”出来的,这样的语言和小说人物是零距离的,它呈现的是小说人物的性格,恰恰不是作家个人的语言风格,作家很难把控,它其实不在作家的权力范围之内。你很难保证这些话是小说的人物说的,而不是来自作家。
其实,如果我们把中国的诗歌史翻出来看看,从屈原,到王粲,再到庾信、李白、柳宗元,一路捋下去吧,我们很快就可以发现一件事,每一个诗人都有自己的“李商隐之痛”,就像北岛所说的那样,“每一棵树都有自己的猫头鹰”。——就在我现在所坐的这个位置上,陆建德老师说过一句话,巧了,李敬泽老师也在这个座位说过一句话,两位老师的话是一样的。两位老师说,中国的诗人都有一句话憋在心里头,说不出口:
我痛苦啊,到现在都当不上宰相。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美妙的是,辉煌的中国诗歌史是由一代又一代官场的失败者写成的。这个太独特了。他们痛苦,但是,请你们注意一下,他们很少因为他们的诗歌而痛苦,除了那个倒霉的贾岛。这是非常有意思的。可以这样说,我们的诗人都有自己“李牛党争”,他们都在这个夹缝里,他们生不逢时的痛苦代代相传,生生不息。虚负凌云万丈才,一生襟抱未曾开。这是李商隐最为著名的两句诗,太典型了,太有代表性了。这个“万丈才”指的是什么,这个“未曾开”又意味着什么,我想在座的都懂。我想指出的是,这种足以令人窒息的郁闷与痛苦偏偏和诗歌无关,虽然他们都是伟大的诗人。这个太有意思了。
我喜欢沃滋沃斯的痛苦,我这样说不是幸灾乐祸,千万不要误会哈,这个你们懂的。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诗人,沃滋沃斯的痛苦和面包有关,和爱情有关,和孤独有关,和自己尚未完成的作品有关,但是,和“万丈才”无关,和“未曾开”无关。作为一个中文系毕业的毕业生,是奈保尔让我看到了另一种“诗人之痛”,他丰富了我,他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我感谢奈保尔。
在我看来,在我们的历史观里头,有一个大恶,我把它叫作“历史虚荣”。糟糕的文化正是“历史虚荣”的沃土。“历史虚荣”可以使一个人无视他人的感受、无视他人的生命、无视现实的生命,唯一在意的仅仅是“历史将如何铭记我”。它的代价是什么?是让别人、让后来的人,背负着巨大的身心压力。——我死了,可我不能让你舒服。常识是,“历史虚荣”伤害的绝不是历史,一定涵盖了现实与未来。
回到小说,如果你想写一个传记性的人物,他总共活了98岁,你要把98年统统写一遍么?那就傻帽了。你根本就不需要考虑线性的完整性,它可以是断裂的、零散的。甚至可以说,它必须是断裂的、零散的,仿佛银幕上舍弃了身体的大脑袋。你只要把大脑袋上的眼神、表情给说好了、说生动了、说准确了、说具体了,永远也不要担心读者追着你去讨要人物的大腿、小腿和脚丫子。——非故事类的短篇就是这样,结构完完整整的,未必好,东一榔头西一棒,未必就不好。
什么是故乡?——读鲁迅先生的《故乡》
第一,你鲁迅不是呐喊么?常识告诉我们,呐喊必然是激情澎湃的,必然是汪洋恣肆的,甚至于,必然是脸红脖子粗的。你鲁迅的呐喊怎么就这样冷静的呢?这到底是不是呐喊?请注意,鲁迅的嗓音并不大,和正常的说话没有什么两样,然而,这才是鲁迅式的呐喊。在鲁迅看来,中国是这样的一个国家,人人都信奉“沉默是金”。一个人得了癌症了,谁都知道,但是,谁都不说,尤其不愿意第一个说。这就是鲁迅所痛恨的“和光同尘”。“和光同尘”导致了一种环境,或者说文化,那就是“死一般的寂静”。就在这“死一般的寂静”里,鲁迅用非常正常的音量说一句“你得了癌症了”,它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很冷静。这才是鲁迅式的呐喊,——鲁迅的特点不是嗓子大,是“一语道破”,也就是“一针见血”,和别人比音量,鲁迅是不干的。别一看到“呐喊”这两个字立马就想起脸红脖子粗,鲁迅这样的。作为一个一流的小说家,作为一个拥有特殊“腔调”的小说家,鲁迅永远也不可能脸红脖子粗。
是冷构成了鲁迅先生的辨别度。他很冷,很阴,还硬,像冰,充满了刚气。关于刚,有一个词大家都知道,叫“阳刚”。从理论上说,阳和刚是一对孪生兄弟;阴和柔则是一对血亲姊妹。它们属于对应的两个审美范畴。可是,出大事儿了,是中国的美学史上,伴随着小说家鲁迅的出场,在阳刚和阴柔之外,一个全新的小说审美模式出现了,那就是“阴刚”。作为一个小说家,鲁迅一出手就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审美模式,这是何等厉害。
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最大的区别就在一个基本点上,看它有没有隐喻性,或者说,延展性。通俗地说,现实主义是由此及此的,象征主义则是由此及彼的,——言在象,而意在征。
有两句话我不得不说,第一,先生是一个很早熟的作家;第二,鲁迅是一个大器晚成的小说家。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先生其实是一个把自己书写过两遍的作家。他“重写”了他自己。这在世界文学史上也许都没有先例。事实上,在写小说之前,先生的思想与艺术能力就已经很成熟了,但是,有两个“使命”他没有完成:第一,他不够普罗;第二,尚没有“白话”。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
正因为如此,可以这样说,在鲁迅的小说里头,其实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启蒙。启谁的蒙?当然是启“国人”的蒙。换句话说,离开了“国人”,也就是“中国”这个大概念,鲁迅绝不会动手去写“小说”这么一个劳什子。——他实在是怀抱着“使命”才去做的。好,鲁迅的小说终于要写到“故乡”了,我的问题是,这个“故乡”是沈从文的故乡么?是汪曾祺的故乡么?当然不是。真正描写故乡必然离不开两样东西:一是乡愁,二是闲情逸致。鲁迅的《故乡》恰恰是一篇没有乡愁、没有闲情逸致的《故乡》,鲁迅不喜欢那些小调调,鲁迅可没有那样的闲心。鲁迅的情怀是巨大的。
我想说,鲁迅所鞭挞的正是民族性里最为糟糕的那个部分,仅仅从逻辑分析上说,那句话和鲁迅的精神也是自相矛盾的。——退一步,即使鲁迅说过,我们也要充分考量当时的语境,绝不能拿着鸡毛当令箭。糟糕的民族性不要说不是世界的,连民族的都不可以,——鲁迅的意义就在这里。如果我们对民族性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对民族性不进行价值分析和价值取舍,拿世界性当民族性的挡箭牌,拿世界性当民族性的合法性,先生艰苦卓绝的一生真的算是白忙活了。
“豆腐西施”和“圆规”这两个绰号不只是有趣,还有它内在的逻辑性,其实是发展的,不要小看了这个发展,它其实替代了短篇小说所欠缺的性格发育。
在鲁迅那里,流氓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鲁迅一生都在批判劣根性,这是他对国民性的一种总结。这个劣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强的部分和弱的部分。强的部分就是鲁迅所憎恨的流氓性,弱的部分则是鲁迅所憎恨的奴隶性。最令鲁迅痛心的是,这两个部分不只是体现在两种不同的人的身上,在更多的时候,它体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这个总结是鲁迅思想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鲁迅为我们这个民族所做出的伟大的贡献。
可以这样说,作为象征主义小说,在小说的大局方面,鲁迅是极为精心的,有他的设计。千万不要以为鲁迅写小说是随手的,他的小说写得好只因为他是一个“天才”,属于“妙手偶得”,不是这样。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头,中国文坛有一个不好的东西,一说起作家的“思考”就觉得可笑,这就很悲哀。作家怎么可以不思考呢?思考是人类最为重要的精神活动之一,是精神上的本能,它的作用不能说比感受力、想象力重要,至少也不在感受力、想象力之下。没有思考能力,可以慢慢地培养,慢慢地训练,但是,我们不能主动放弃。作家主动放弃思考能力是危险的,最终,你只能从众、随大流、人云亦云,成为一个鲁迅所痛恨的、面目可憎的“帮闲”。
“老爷!……”人与人的自然性戛然而止。一声“老爷”,是阶级性。它就是海洋里的冰山,它挡在泰坦尼克的面前。泰坦尼克号,也就是鲁迅的抒情与诗意,一头就冲着冰山撞上去了,什么都没能挡住。注意,我刚刚提醒过大家,是弱势的“我”成了“老爷”,而强势的“闰土”到底做上了奴才。鲁迅在这些细微的地方做得格外好,大作家的大思想都是从细微处体现出来的,而不是相反。
鲁迅先生为什么一反常态,要抒情?要诗意?他的用意一目了然了。在这里,所有的抒情和所有的诗意都在为小说的内部积蓄能量,在提速,就是为了撞击“老爷”那座冰山。这个撞击太悲伤了、太寒冷了,是文明的大灾难和大事故。
闰土呢?在他的天然性和奴性之间却没有过渡,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个黑洞里全部的内容,就是闰土如何被奴役、被异化的。——鲁迅为什么反而没有写?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它其实是不需要写的。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黑洞里的内容。小说家鲁迅的价值并不在于他说出了人人都不知道的东西,而是说出了大家都知道、但谁也不肯说的东西!
接下来的问题是,什么是“懂事”?答案很清晰,“懂事”就是喊“老爷”,就是选择做奴才,——做“做稳了”的奴才,或者说,做“做不稳”的奴才。在鲁迅的眼里,奴役的文化最为黑暗的地方就在这里:它不只是让你做奴才,而是让你心甘情愿地、自觉地选择做奴才,就像鲁迅描写闰土的表情时所说的那样。鲁迅是怎么描写闰土的表情的?——对,又“欢喜”又“凄凉”。这两个词用得太绝了,是两颗子弹,个个都是十环。可以说是神来之笔。这两个词就是奴才的两只瞳孔:欢喜,凄凉。
伟大的作家有他的硬性标志,他的伟大伴随着读者的年纪,你在每一个年龄阶段都能从他那里获得新的发现,鲁迅就是这样的作家。
在变革中国的大潮中,五四一代的知识分子,或者说作家,在阶级批判的时候,大家都有一个基本的道德选择,那就是站到被侮辱与被损害的那一头,他们在批判“统治者”。这是对的。毫无疑问,鲁迅也批判统治阶级,但是,有一件事情鲁迅一刻也没有放弃,甚至于做得更多,那就是批判“被统治者”、反思“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鲁迅的批判极其另类。他的所谓的“国民性”,所针对的主体恰恰是“被统治者”。在现代文学史上,这是鲁迅和其他作家区别最大的地方。从这一个意义上说,仅仅把鲁迅界定为伟大的“战士”是极不准确的,在我的眼里,他首先是一位伟大的启蒙者。当绝大部分的知识分子、绝大部分作家都在界定“敌人是谁”的时候,鲁迅先生十分冷静地问了一句:“我是谁?”在鲁迅看来,“我是谁”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敌人是谁”。其实,一部《呐喊》,它的潜台词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是谁?
和知识分子比较起来,在道德选择和情感选择的过程中,作家非常容易出现一个误判——价值与真理都在被压迫者的那一边。在这个问题上,鲁迅体现出了极大的勇气。他没有从众。他的小说在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价值与真理“不一定”在民众的那一边,虽然它同样“也不一定”在统治者那一边。鲁迅在告诉我们,就一对对抗的阶级而言,价值与真理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可是,有两个人物始终没有照应起来,那就是杨二嫂和闰土。他们的关系是重要的,他们就是人民与人民的关系。很不幸,他们的关系是通过杨二嫂的告密而建立起来的,可见人民与人民并不是当然的朋友。他们的关系要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复杂、还要深邃。我个人以为,这样的关系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人民与人民在共同利益面前的基本态度。
刀光与剑影之间——读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手》
海明威描写人物的心理非常有特点,他很少切入人物的内心,而是描写人物的外部动态,——由人物的动态出发,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小说人物的心理。
在《杀手》里,海明威是站在杀人者的角度去描写的,这是海明威的一个特点,他喜欢站在更强的那一边。这是由一个作家的性格决定了的,甚至是由一个作家的身体条件决定了的。你让卡夫卡这样写,我估计卡夫卡会晕过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卡夫卡掐人中。
我在小说的课堂上反反复复地说到简洁,这说明了一件事,简洁重要,简洁不容易。我想这样说,简洁不仅仅是一个语言上问题,它关系到一个作家的心性,一个作家的自信心。啰唆其实都是由胆怯带来的,他惧怕读者读不懂,他要解释。——判断一个小说家的能力,是否简洁是一个最好的入口。
从这个意义上说,“哪一份是你的”就是一句废话。但是,无比简洁的海明威偏偏就写了一句废话。——这个废话就不再是废话,反而高级了。这句废话就是“冰山”,有太多的东西藏在“水下”了。是什么?是环境,它让人魂不守舍。
什么叫学习写作?说到底,就是学习阅读。你读明白了,你自然就写出来了。阅读的能力越强,写作的能力就越强。所以我说,阅读是需要才华的,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人家的小说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说写好,这个是说不通的。
但是,这样写也容易出问题,那就是藏得太深,许多内容容易被读者滑过去。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海明威是不关心这个的。他是大爷,你们做读者的就该“领会精神”去。
不要被海明威的大肌肉和大胡子迷惑了,他是个大男人,但是,他可不是一个粗人。海明威细腻得很,非常细腻!不细腻是做不成小说家的。
什么是“必要的”笑?什么是“不必要的”笑?太无厘头了,蛮不讲理,像飞来的横祸,毫无出处,它横空而来。我很赞赏汤伟这样的笔调。我喜欢这句话还有一个原因,它为我们设置了一座小小的“冰山”,“冰山”的下面藏着乔治狗屎不如的笑脸。对读者来说,一篇小说就是一篇小说,或者一本书,可是,对作者和翻译者来说,小说只能是、必须是一个又一个句子。这个句子你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再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还不讲究,那么亲爱的,你告诉我,小说又是什么呢?
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如果是长篇小说,这样写并不一定好,甚至可以说,很糟糕。长篇有长篇的大结构,你让读者消耗在这些过于细微的地方,那真的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说,《红楼梦》作为长篇小说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这里,它太精微了,它太耗人了。可以这样说,读《红楼梦》如果你只读过一遍,和没读也没什么两样。
海明威为什么要重复?重复有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啰唆;二、强硬。我们几乎不用思考,海明威的小说不可能啰唆,他唯一在意的只是小说的强硬。
所以,有两样东西海明威一定要写,他是不会落下的:一、安德烈松躲避的目光;二、安德烈松转过去的胸膛——背脊。这就是作为拳击手的、海明威的直觉,也就是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的直觉。在这个地方,海明威几乎就不用动脑子,一定会直奔“目光”和“背脊”而去,不会错的,他用不着去描写安德烈松的表情和心理,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反哺——虚构人物对小说作者的逆向创造
小说家最基本的职业特征是什么?不是书写,不是想象,不是虚构。是病态的、一厢情愿地相信虚构。他相信虚构的真实性;他相信虚构的现实度;他相信虚构的存在感;哪怕虚构是非物质的、非三维的。虚构世界里的人物不是别的,就是人,是人本身。的确,哪怕仅仅从技术层面上说,小说的本质也是人本的。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世界上最独特的人际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小说家与他所描绘的人物。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一个是物质的,一个是非物质的。他们处在同一个时空里,他们又没有处在同一个时空里。这是一种非常独特、非常微妙、近乎诡异的人际。这种复杂性和诡异性依然和人的情感有关。它牵扯到无缘无故的爱,它牵扯到无缘无故的恨。
我的问题是,小说家如此偏爱虚构人物身上的毛病,是不是小说家阴暗、变态?不是。相反,是小说家热爱生活、渴望光明。在我看来,这里头牵扯到一个比文学还要重要的大问题:——人究竟是什么?——什么是人的本来面目。在这个巨大的命题面前,文学显示了它的大自由和大宽容,它“包容”了“我们的原罪”,而不是强迫我们“清洗”“我们的原罪”。是的,文学更“懂”人,更“怜惜”人,文学还知道“尊重”人。文学有它的信条,不完美的人才更加美好。
说到底,宗教只是一把斧头,它所做的事情格外地简单,把生命之树上的枝枝叶叶都砍了,只留下一根通天的、笔直的、光秃秃的树干。如斯,宗教的要义其实可以归纳为一个字:“戒。”三戒、五戒,七戒,十戒。中世纪没有文学,严格地说,中世纪的文学之树不再摇曳、不再荡漾、不再呼风唤雨、不再涛声依旧、不再啾啾鸣唱,原因就在这里。宗教是虚拟,文学也是虚拟,但人类在文学的面前要比在宗教的面前宽松得多、自在得多、放肆得多、幸福得多。这就是为什么早在上帝诞生之前文学就诞生了,而上帝死了,文学依然活着。这是一个足以感动中国、感动世界、感动人类、感动历史并感动未来的基本事实。
我更想说,一个人仅仅因为她轻浮、虚荣她就铁定了不能幸福,那么,当事人是无罪的,有罪的一定是生活。是明媚的阳光造就了我们地上的阴影,而不是月黑风高与大雪连天。
在许多时候,写作真的会产生柏拉图所描述的那个“迷狂”,这样的“迷狂”会带来生理上的快感,生理上的快感势必会带来异乎寻常的自我评判,像酒后。然而,麻烦就在这里,酒会醒,好状态却不容易醒。一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你好不容易醒来了,你突然发现了,判断了,你在“迷狂”之中搂住的并不是黄金,是一堆屎。
毫无疑问,想象力是最神奇的孩子,他白衣胜雪,光芒四射,万千宠爱在一身。我爱他。但是,即便如此,我依然要说,你不能为所欲为。在任何时候,为所欲为都意味着邪恶。
倾“庙”之恋——读汪曾祺的《受戒》
我说了,汪曾祺是文人,深得中国文化的精髓。这样的文人和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是有区别的,他讲究的是腔调和趣味,而不是彼岸、革命与真理。他有他芦苇一样的多姿性和风流态。所以,我们看不到他的壮怀激烈、大义凛然,也看不到他“批判的武器”与“武器的批判”。他平和、冲淡、日常,在美学的趣味上,这是有传承的,也就是中国美学里头极为重要的一个标准,那就是“雅”。什么是“雅”?“雅”就是“正”。它不偏执,它不玩狂飙突进。“正”必须处在力学上的平衡点上,刚刚好。不偏不倚、不左不右、不前不后、不上不下、不冷不热、不深不浅。“雅”其实就是中庸。“中庸”是哲学的说法,也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的说法,“雅”则是“中庸”这个意识形态在美学上的具体体现。
老实说,这样的语言年轻人是写不出来的,你必须熬到那个岁数才行。到了那个年纪你才能笑看云淡风轻,关键是,你才肯原谅。只有原谅了生活、原谅了人性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会心的语言。
面对宗教的黑暗、宗教对人性的压迫、宗教对日常生活的碾压,鲁迅一定是抗争的、激烈的、批判的、金刚怒目的。鲁迅也会幽默,但鲁迅的幽默也许是毁灭性的,有时候会让你无处躲藏。用鲁迅自己的说法,就是“撕”,“撕碎”的撕。汪曾祺不会“撕”。汪曾祺不批判。汪曾祺没那个兴趣,汪曾祺没那个能量,更为要紧的是,汪曾祺也没有那样的理性强度。这是由汪曾祺的个性气质决定了的。汪曾祺是一个可爱的作家,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却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我这样说丝毫也不影响汪曾祺的价值。我们热爱鲁迅,需要鲁迅,我们也需要汪曾祺。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的大国在美学的趣味上反而向往“小国寡民”,这一点非常有意思。
我给大家来解开《受戒》的美学之谜吧:当汪曾祺描写“释”,也就是佛家弟子的时候,他是往下拉的,他是按照世俗来写的,七荤八素;可是,当汪曾祺果真去描绘世俗生活的时候,他又往上提了,他让世俗生活充满了仙气,飘飘欲仙的,他的精神与趣味在“道”。
直觉是小说家最为神奇的才华,直觉也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在作家所有必备的素质当中,唯一不能靠后天培养也许就是直觉。直觉没有逻辑过程,没有推理的过程,它直接就抵达了结果,所以它才叫直觉。
落实到小说的文本上,那就是两条:一、轻逸;二、唯美。汪曾祺写小说通常不做刚性处理,相反,他所做的是柔性处理。柔性处理就是小说不构成势能,也就是无情节。汪曾祺的小说很有意思的,他很讲究结构,却没有情节。他不需要势能,还要情节干什么呢?说汪曾祺的小说是“散文化”的小说,“汪味小说”,原因就在这里。他根本不需要情节。
但是,有一点我也想强调,我们是读者,我们可不是懵懂的少女,我们都知道一件事,——明海将来做不做方丈、做不做沙弥尾,小英子的决定不算数,明海的回答也不算数。小英子能不能给明海“当老婆”呢?天知道。也许天都不知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受戒》这篇小说依然是一个悲剧。它不是荡气回肠的大悲剧,它是一个轻逸的、唯美的、诗意的、令人唏嘘的小悲剧。小说早就结束了,可是,小说留给我们的,不只是鸟类欢快的飞翔,还有伤感的天空,它无边无际。
附录
但是,有一点我是有把握的,毕加索不是一个疯子。他在晚年说出那样的话也许有他特殊的失望,或者说,特殊的愤怒。千万别以为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他就不会失望、他就不会愤怒。“认可”有时候是灾难性的。——你将不再是你,你只是那个被“认可”的你。“认可”也会杀人的。它会给天才带来毁灭性的绝望。
相对于我们这些芸芸众生而言,他们面对的是一个过于独特的世界。问题是,他们的资质与才华唯有天才可比拟,他们的思想深不可测。然而,无论怎样地深不可测,他们到底还是把他们的思想“表达”出来了。思想和表达只能是一对孪生的兄弟,最为独特的思想一定会导致最为独特的表达。
是语词让整个世界分类了,完整了。是语词让世界清晰了、混沌了。语词构成了本质,同时也无情地销毁了本质。语词是此岸,语词才真的是彼岸。语词像黄豆那样可以一颗一颗捡起来,语词也是阴影,撒得一地,你却无能为力。语词比情人的肚脐更安全,语词比鲨鱼的牙齿更恐怖。语词是堆积,语词是消融。语词阳光灿烂,语词深不见底。语词是奴仆,语词是暴君。
心平气和吧,我们离不开语词。我们离不开语词与语词的组合,那是命中注定的组合。
正如我喜爱文学的语言一样,我也喜爱科学的语言。科学的语言在我的眼里始终散发着鬼魅般的光芒,它的组合方式构成了我的巨大障碍,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的背后隐藏着求真的渴望,它的语法结构里有上帝模糊的背影。
自从我知道相对论是一列“追赶光的火车”之后,科学论文在我的眼里就不再是论文,它们是小说。小说,哈,多么糟糕的阅读,多么底下的智商,多么荒谬的认知。然而,天才的科学论文是小说,这是真的。
爱因斯坦告诉我们,“空间—时间”并不是一个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弯曲”的。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时间—空间”其实就是一张阿拉伯飞毯,因为翱翔,它的角“翘起来”了。我们就生活在四只角都翘起来的那个飞毯里头,软绵绵的,四周都是云。这可比坐飞机有意思多了。我要说,“时间—空间”真他妈的性感,都翘起来了。
顾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现代奥林匹克。我要说,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满足的不是人类的正面情感,相反,是负面的。它满足的是我们的贪婪。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条:第一,争夺更多的空间;第二,用最短的时间去争夺最大的空间。现代奥林匹克的精神伟大就伟大在这里,它把贪婪合法化了、游戏化了。它不是灭绝贪婪,而是给贪婪“以出路”“上规矩”,也就是制定游戏的规则。于是,贪婪体面了,贪婪文明了,贪婪带上了观赏性。最关键的是,现代奥林匹克有效地规避了贪婪所带来的流血、阴谋、禁锢和杀戮。它甚至可以让争夺的双方变成永恒的朋友。
我吃了一惊。我再也没有想到时间还有这样的一种直接的发式,就是阿拉伯数。我在吃惊之余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电子”怎么可以这样呢?一点难度都没有。多么粗俗!多么露骨!多么低级趣味!时间,一个多么玄奥多么深邃的东西,居然用阿拉伯数字给直通通地说出来了。这和阿Q对吴妈说“我要和你困觉”有什么两样!我对“电子”失望极了。
这是多么吊诡的一件事:手表是告诉我们时间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时间忘了。是的,我从头到尾都在“阅读”那块硕大的“手表”,最终得到的却是“别的”。
回过头来看,我在年轻时读过的那些书到底能不能算作“读过”,骨子里是可疑的。每一部小说都是一座迷宫,迷宫里必然有许多交叉的小径,即使迷路,年轻人也会选择最为香艳的那一条:哪里有花蕊吐芳,哪里有蝴蝶翻飞,年轻人就往哪里跑,然后,自豪地告诉朋友们,——我从某某迷宫里出来啦!
出来了么?未必。他只是把书扔了,他只是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但是,“高度”是多么令人遗憾,有一个“八卦”的、婆婆妈妈的,却又是必然的问题《白毛女》轻而易举地回避了:喜儿和大春最后怎么了?他们到底好了没有?喜儿还能不能在大春的面前劈叉?大春面对喜儿劈叉的大腿,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是“人”就必然会有“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在“高处”,不在天上,它在地上。关于“人”的问题,有的人会选择回避,有的人却选择面对。
仅仅是人的忠诚、人的罪恶、人的宽恕依然是浅表的,人的忠诚、罪恶和宽恕如果不涉及生存的压力,它仅仅就是一个“高级”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低级”的问题。对艺术家来说,只有“低级”的问题才是大问题,道理很简单,“高级”的问题是留给伟人的,伟人很少。“低级”的问题则属于我们“芸芸众生”,它是普世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绕过去,这里头甚至也包括伟人。
但是,小说家终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的困难在于,小说家必须把传教士的每一句话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这才是艺术的分内事,或者说,义务,或者干脆就是责任。
我想说的是,塑造人物其实是容易的,它有一个前提,你必须有能力写出与他(她)的身份相匹配的劳动。——为什么我们当下的小说人物有问题,空洞,不可信,说到底,不是作家不会写人,而是作家写不了人物的劳动。不能描写驾驶你就写不好司机;不能描写潜规则你就写不好导演,不能描写嫖娼你就写不好足球运动员,就这样。
窗外没有大雪,可我渴望得到一只红袜子,红袜子里头有我渴望的东西:一双鞋垫,——纯粹的、古典主义的手工品。它的一针一线都联动着劳动者的呼吸,我能看见面料上的汗渍、泪痕、牙齿印以及风干了的唾沫星。如果我得到了它,我一定心满意足;我会在心底喟叹:古典主义实在是货真价实。